各相關單位: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19年度‘晨光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見附件1)要求,請各單位限申報1人👫,該申報人員將申報書紙質表格15份於2019年11月2日前上報沐鸣科研處🧔🏽,一律A4正反面復印用於學校初審💁♂️,不能以已立項的項目內容重復申報🧑🦲。
“晨光計劃”項目申報人須為30周歲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一般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副高級及以下職稱,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發展潛力的本市高校在編在崗教師。
“晨光計劃”依據《“晨光計劃”管理辦法》、《“晨光計劃”項目驗收實施細則》(滬教委科[2015]24號)實行。
院系應該在院系內“事先公告,事後公示”,以公開遴選的方式進行民主推薦,擇優選拔🧕🏻,集中報送,所有遴選材料請存檔👶🏿。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和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將組織專家進行會議評審,會議評審須由項目申請者本人進行陳述和答辯💅。答辯時間初定為 12月上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不參加答辯者將視為自動棄權。
申請書和匯總表可從上海教育網站(http://edu.sh.gov.cn/)公眾服務/表格下載/高等教育一欄中下載🤚🏼。
聯系人🧑🏼⚕️:宗一文
聯系電話👮🏿♀️:55664303
沐鸣科研處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關於做好2019年度“晨光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滬教委科〔2019〕39號).pdf